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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五花八門-相撲 在全世界,只要一提起日本,馬上會提醒所有外國人對於"相撲"這個傳統日本文化的印象.而我在踏入日本領土之前,便早已聽過'相撲'這個名詞了. 歷史及起源: 在古老的傳說中,日本人的起源是由一場相撲比賽的結果而來.雖然這個傳說引起諸多學者的爭論,不過它還是成為許多人茶餘飯後的話題.這個傳說大致如下:遠古的日本人受到外族的統治而民不聊生,不得安寧.後來經過大家祈禱後,偉大的"建御雷神"便代表所有的日本人和外族的領袖開始一場相撲的比賽.最後神明贏了比賽並替日本人爭回了主權和領土.當然這種傳說和宗教脫離不了關係但卻也不失其社教啟發性. 最早的相撲根據考證為一種宗教的儀式.表演者會在某些指定的神社內以舞蹈及戲劇的方式表現出其對神明的崇敬.從西元8世紀(奈良時代)開始,相撲逐漸演變成為每年必舉辦的宮廷活動,而其規則也較近於現代的相撲比賽.在比賽中,選手不必和現在一樣受嚴厲的法規束縛並可配合拳擊與摔跤的方式打敗對手.不過隨著時間發展,越來越多規則被制定及更新的技巧也被開發而現代的相撲運動也就被成熟地發展. 德川家康於西元1603年統一全日本後,便開始積極發展相撲成為國家級運動.而目前的日本相撲聯盟也是在江戶時代開始組成.而西元1927年東京和大阪兩方面的聯盟宣布正式合併成為'日本相撲協會',並接受日本教育局輔導管轄. 相撲比賽場所:一般相撲比賽場所稱為土俵(dohyo).它的面積約為18平方英呎大2英呎高,底座由黏土做成.一般底座上皆會鋪上一層薄砂,並另外在砂土上以草繩圍成一個圓圈做界限.這個界限直徑為15英呎,力士選手便在上面進行比賽.在底座上方從天花板上懸掛一個類似神社造型的屋簷及四個象徵春夏秋冬四季的草繩製懸柱及一些裝飾. 比賽規則: 如果要贏得一場比賽的話,不是將對手逼至草繩外圍就是將對手給扔到外面去.相撲和柔道角力等活動不同的地方在於參加比賽的力士並沒有所謂的體重限制.在比賽過程中,雙方只能以蠻力及技巧將對手逼至界限外而不可以用打臉,勾腳等小動作來贏得勝利.不過力士選手在場內因全身失去重心而摔倒碰觸地面的話(非他人因素),亦有可能因此而輸掉比賽.在超出界限方面,只要弱的那一方不管腳踝或腳趾超出草繩外即屬失敗.在前述之"不限選手體重"賽制方面,因有時參賽雙方選手的體重懸殊差距大,所以會發生輸的那一方被贏的那一方扔至場外等情事出現. 審判員:審判員(類似線審)通常會坐在土俵的四個角落上.假如比賽雙方對於行司的判決有爭議時,他們會進入土俵內替行司解決這些爭議.在相撲場上,審判員的權力可比行司還大.他們可以否決行司的裁決甚至要求重新比賽-這種情形可發生在兩位力士同時身體碰觸到地面而無法判決出誰是勝利者時. 行司(類似主審):在相撲比賽中,另有一個裁判站在土俵內,稱為"行司".他們平常穿著和服的樣式和600年前鐮倉時代武士服差不多.最特別的是,和力士一般(橫綱,大關.........),行司也有不同等級的差別.通常行司的階級可由手持扇子的樣式中看出.紫或紫白交間為"立行司"(最高等),紅為"三役",紅及白為"幕?",青及白為"十兩",......根據規定,最上位的行司在場內可穿著草鞋,而最下等的行司只可裸著腳入場. 比賽地點:在日本全年相撲錦標賽共有六場,東京三場,大阪一場,名古屋及九州各一場.而每一次錦標賽歷時約十五天,每個力士每天皆會出戰不同的對手.在衡量勝場及敗場後,冠軍者會贏得天皇杯.除了天皇杯外,還包括其他的獎項:如年輕力士能打敗橫綱,大關等人的話將可穫得"殊?賞",對於最有比賽霸氣的人發以敢?賞至於最有技巧的人則給予技能賞.不過這三項獎勵還有另一項規定即所以得獎的力士必須至少在15場比賽中贏得8勝. 包廂: 請注意 B 和 C 包廂一次必須購買四張票: 連結: http://www.sumo.or.jp/index_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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